银禧老人院“大地震”︱ 列5声明反驳曹观友 陈国平保留法律追究权利
(槟城5日讯)银禧老人院前信理员兼前管理委员会执行顾问丹斯里陈国平,针对槟州首长曹观友兼信理员主席就该院兴建员工宿舍的回应,列5大声明反驳对方,直指首长严重误导社会,保留法律上的追究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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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摄影:杨瑞荣
他声明,针对首长在上周五(1日)的回应和指控,任何误导性或不实的言论,造成一些人对他的误解和名誉的破坏,他将会保留在法律上的追究权利。
“我本身所说的都是实话,也没有个人利益或政治议程,所以不担心首长的律师信。不过我还在等待。”
当媒体进一步询问是否会发律师信给首长时,他语带双关说,“我做了才讲,我讲到做到,不会讲了不做。”
他今日召开记者会,这么说。
他反驳曹观友指老人院工厂员工宿舍计划没有公开招标说法,指出老人院地段占地22.5 英亩,是已故谢永嘉个人在1935年捐献,并不是属于州政府地。
他说,首长指必须把这项计划提呈给州行政议会批准,但老人院属于私人地段,发展计划属于私人计划,为何需要州行政议会批准?
“据了解,老人院的1965年条文(PENANG AND PROVINCE WELLESLEY JUBILEE FUND ACT1965),并没需要‘提呈州行政议会’条文。首长所谓的‘提呈州行政议会’,是寻求州行政议会批准,还是通知?”
他说,老人院的管理权落在信理员,而首长是信理员当然主席,怎么能把责任推给行政议会?
“首长为什么要多番推搪丶拖延这项有利于老人院的计划呢?他应该心知肚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