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
小
大
拒查从吉追到槟 再跳海 25岁男 认阻差办公 罚2800
(双溪大年14日讯)从吉追到槟司机跳海获救案件,司机被告今日被押上双溪大年法庭,被控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认罪,被判罚款2800令吉,或监禁6个月取代。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摄影:王凯莉
被告莫哈末扎希尔(25岁)今日被押上法庭时,看到家人时瞬间情绪失控大哭,在场的多名家属包括也嚎啕大哭。
莫哈末扎希尔与当时车上的友人莫哈末弗兹(49岁)则另外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(1)(a)条文被控时,两人都表示认罪,2人获准各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,案件也展延至明年过堂。
25岁被告是在本月9日凌晨1时30分,在双溪大年峇甲亚兰工业区被巡逻警车拦截时,就直接高速驶走,并开始与3辆警车在公路展开追逐战,直至在槟城大桥时发生车祸抛锚后,就直接从大桥跳下,并被渔民救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