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说男子交出58万令吉支票 参与不存在投资项目 商人控欺骗不认罪 | 中國報 China Pre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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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游说男子交出58万令吉支票 参与不存在投资项目 商人控欺骗不认罪

    (北海3日讯)一名商人涉嫌6年前游说一名男子交出总值58万令吉的支票,作为参与不存在投资项目的用途,今天被控上庭面对7项欺骗罪名,被告否认有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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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4岁的巫裔被告阿末卡马阿巴,今日被警方押上北海推事庭面控。

    阿末卡马阿巴(左2)被警官押上法庭面控。

    被告面对的4项控状,指被告于2018年9月8日,分别于中午12时15分、12时25分、12时30分和12时35分左右,在威北打昔牛汝莪商业广场,欺骗53岁的依布拉欣,游说对方分别交出10万令吉、10万令吉、8万令吉 和10万令吉的支票,以参与一项位于彭亨关丹的人民组屋投资项目,让对方相信可从该不存在的投资中获利。

    另一项控状则指被告于2018年9月24日,下午2时20分左右,在上述地点,欺骗上述男子,并游说对方交出10万令吉的支票,以参与上述不存在的投资计划。

    另2项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9月24日,分别于下午2时10分和2时15分左右,在上述地点,欺骗上述男子,并游说对方各别交出5万令吉的支票,以参与一项位于威南爪夷的71间店屋单位投资项目,让对方相信可从该不存在的投资中获利。

   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(欺骗)。一旦罪成,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和不超过10年、鞭笞及罚款。

    被告聆听控状内容后,否认有罪。

    被告须以5万6000 保释外出

    主控官阿斯玛阿米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,让被告以总额7万令吉保释金保外。

   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代表依玛莎奇拉代被告求情,指被告为自雇人士,没有固定收入,已被颁布破产,需要负担妻子与10名孩子的开销,其中5人仍在求学,当中2人尚年幼分别1岁和3岁,因此希望法庭能施以最低的保释金额,让被告保释。

    推事西蒂祖莱卡随后谕令被告,以每项控状8000令吉,共5万6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,保外候审,并择订此案于6月26日过堂,让被告聘请律师及进行文件管理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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