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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使用未经授权软件 槟贸消局上门取缔
(槟城24日讯)一家工程公司因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进行商业工作,遭贸消局取缔,2台值5000令吉的电脑被充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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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北县贸消局执法主任阿拉祖汀今午发文告说,当局在接获有关版权公司代表的投报后,昨日拉队到峇六拜一家工程公司突击检查。
他指出,执法人员检查完该公司内的所有电脑后,发现其中2台电脑所安装及使用8项未经授权的软件,因此违法。
目前当局已充公该2台电脑返局调查,并援引1987年版权法令,调查此案。
阿拉祖汀说,在该法令下,任何人一旦被定罪,初犯者可针对每个未授权或盗版软件,被罚款不少过2000令吉,或监禁不超过5年,或两者兼施。
“重犯者则可被罚款不少过4000令吉,或监禁不超过10年,或两者兼施。”
他劝告公众勿使用未经授权,或盗版软件,进行任何商业活动。
他说,使用未经授权或盗版软件侵犯他人产权,如同抢劫别人的商品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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