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学校长4年前控猥亵4少年 法庭判罪名不成立 无罪释放 | 中國報 China Pre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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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学校长4年前控猥亵4少年 法庭判罪名不成立 无罪释放

    (北海24日讯)4年前被控猥亵4名少年的寄宿中学校长,由于控方证人的供词出现矛盾及主要证人缺庭供证,北海法庭今日宣判被告,无罪释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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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8岁的被告再努林,之前是在威北一所寄宿中学掌校。他共面对4项涉嫌猥亵当时11岁至14岁的男学生,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(a)条文。

    摄影:陈锋全

    被告再努林(右起)与妻子在内庭聆听判决后,步出法庭接受记者访问。

    法官诺艾妮下判时说,审讯过程中,法庭在聆听控辩双方证人的供证后,发现供证的受害者、母亲及两名老师共9人的供词有出入,且案件主要证人也缺庭供证。

    她说,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,若被告被指示自辩时保持沉默,继而被法庭宣判罪名成立,这对被告有欠公平。

    法庭经过斟酌,裁决被告无罪释放,同时可索回5万4000令保释金。

    被告闻判后,在辩护律师的陪同下,步出法庭。他在受访时感恩洗脱罪名,感谢律师、妻子、友人及学校老师,在案件审讯期间,给予他的支持。

   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赛卡副检察司,被告辩护律师为E.卡瑟加兰、黄栎烨和V.威尼斯瓦兰。

    被告被控于2018年4月6日,晚上9时30分,在校长室涉嫌猥亵一名13岁男子。同年7月9日至13日,晚上11时40分,在该校宿舍涉嫌猥亵一名13岁男子。

    同年10月10日,下午4时,在校长室涉嫌猥亵一名11岁男子;同一天晚上11时,在该校宿舍内猥亵14岁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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