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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老翁 送餐员被控伤人 认罪要坐牢 快快改口
(槟城23日讯)送餐员在车祸后殴打老翁案,43岁被告今早被控上庭时一度认罪,但听到刑罚必须监禁时,改口不认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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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控状,被告杨明祥(译音)被控于9月21日下午1时51分,在花地园交通灯处殴打一名80岁老翁梁国平(译音),触犯刑事法典第325(严重致伤他人)条文。
起初被告在听完控状后,表示认罪,但当被告被告知认罪的刑罚是必须监禁后,他在庭上说他不要坐牢,改口不认罪,并要求审讯。
摄影:陈紫凌
被告已婚,育有一名孩子,其职业是送餐员,同时要求缴付法定最低的保释金。
被告是于今早在庭警扣押下,被带往乔治市推事庭面控,法官是玛诺玛妮。
最后法官决定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外出,且必须有一名担保人,并指示被告于12月14日案件过堂前,聘用律师辩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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