◤林冠英夫妇及彭丽君被控◢ 槟高庭1121聆听申请 裁决是否移交高庭 | 中國報 China Pre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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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◤林冠英夫妇及彭丽君被控◢ 槟高庭1121聆听申请 裁决是否移交高庭

    (北海25日讯)槟州前首长林冠英夫妇及商人彭丽君分别涉索贿、洗黑钱及串谋案;槟城高庭将于11月21日进行聆听申请,以裁决是否将此案件移交高庭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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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上述案件今天在北海法庭过堂,由于需要等待槟城高庭庭令,最终法庭将案件订于12月9日过堂。

    林冠英。

    被告林冠英、周玉清及彭丽君,今日皆无出庭,由律师伍素音代表出庭,控方代表为诺阿祖拉副检察司。

    林冠英被控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,身为槟首长与槟发展机构(PDC)投标委员会主席,滥用职权索取37万2009令吉,以给予其夫人周玉清通过Syarikat 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& Consultancy有限公司,以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,献议价值1161万令吉的威中柔府及威南峇都交湾劳工村计划,取得征求建议书。

    他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(1)条文,也可在第24(1)条文下被定罪。

    周玉清则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(AMLA)下,被控收取三笔总共37万2009令吉的非法款项,触犯3项罪名。

    彭丽君则被控在槟州前首长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,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(1)(c)条文。

    林冠英夫妇及彭丽君,于2020年8月11日在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首控不认罪后,各以5万令吉,保外候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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